香港志愿者在香港被称为什么

志愿者(英文Volunteer)联合国将其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香港志愿者在香港被称为什么

起源

志愿者(volunteer)一词来源于拉丁文中的“voluntas”,意为“意愿”。对于这一概念,我国大陆和港台地区由于对volunteer的译法不一致而有所不同(我国大陆地区一般称为志愿者;香港称之为义工;台湾地区称之为志工),但实质内容基本是一致的。一般认为,志愿者是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计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人员。志愿服务(volunteerservice)则是任何人自愿贡献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

志愿服务起源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志愿活动在世界上已经存在和发展了100多年。据北京大学志愿服务和福利研究中心(2002年7月16日正式成立,该中心是我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志愿服务和福利研究与培训的机构。)丁元竹主任介绍,中国最早的志愿者来自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1979年第一批联合国志愿者来到中国偏远地区,从事环境、卫生、计算机和语言等领域的服务。20世纪80年代中期,民政部号召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天津和平区新兴街就是早期开展社区服务的典型。90年代初,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这样社区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是目前我们国内最大的两支志愿队伍。

志愿者不仅进入了中国,还有了南北两个叫法:北方称之志愿者;南方则叫义工。香港,台湾两地就叫义工,台湾设有专门的“义工法”。很多在国内从事志愿活动的人,把志愿者和义工总是分开而谈,更有甚者认为,志愿者的档次要比义工略高些。实际它们都对应一个英文单词———volunteer。

志愿服务最近几年越来越成为一种国际潮流。西方有学者专门指出,“如果说人类发展前500年是技术革命带动全球的经济发展,那么今天人类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后500年社会学、社会服务将成为地球上生存的重点,人类也将开始重新调整自己。”

内涵

1、志愿者是无偿,不是开业、打工,而是不计报酬的;

2、志愿者不是救世主,而是与被帮助者处于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愿者不仅是给予了他们帮助,同时也得到了收获——自我的一种成长;

4、志愿者的出发点不是好奇心的满足,而是对社会的回报;

5、志愿者不是指挥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响生命。

志愿精神

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

培养作用

(1)青年志愿者活动使大学生们获得一个深入接触社会实际、真实了解与认识中国国情的极好机会,这不仅丰富了他们的生活阅历,还增强了他们的感性认识。

(2)青年志愿者活动强化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对改善社会风气,确立敬业精神起积极作用。

(3)通过志愿服务培训和实际工作,增强了协作精神、团队精神和帮扶弱势群体意识,使他们学会与人团结合作,依靠团队力量去共同完成任务。通过培养帮助残障观众、残奥会运动员或者其它弱势群体的技能和树立帮扶意识,使他们从中学会关心他人,并延及关心整个社会,学习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并延及服务于整个社会和人民的利益。

意义

对社会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一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

二是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志愿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促进社会进步。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志愿工作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对志愿者个人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一是奉献社会。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

二是丰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利用闲余时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

三是提供学习的机会。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对服务对象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一是接受个人化服务。志愿者服务,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的同时,更能发挥服务的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从而令服务对象受益。

二是帮助融入社会,增强归属感。通过志愿者服务,能有效地帮助服务对象扩大社交圈子,增强他们对人、对社会的信心,同时,志愿者以亲切的关怀和鼓励,帮助服务对象减轻接受服务时的自卑感和疏远感,从而使其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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