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回收营业执照
回收营业执照
低价收购无业人员身份证件信息用于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银行账户后将这些材料层层转手倒卖,逐渐形成了底层出售身份、中间人办理证照、上级多层发包的灰色“产业链”。
近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王某等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网络兼职群觅得“致富经”?2020年4月期间,王某从网络兼职群了解到有人想要收购成套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户。
王某心内蠢蠢欲动,认为自己找到了轻松赚钱的门路。
层层转卖的灰色“产业链”在这条围绕买卖企业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户的灰色“产业链”中,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金某是这个灰色“产业链”犯罪团伙的底层人员,他因提供身份信息获利而身陷囹圄。
到案后,他如实说:“当初只是为了挣点钱才这么干的,没想到犯了法。
”工作人员杨某就是通过中间人介绍后,带着许多像金某这样的人去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户。
办理成功后,杨某将一整套包含证件、印章、对公账户和U顿全部交给老板王某,再由王某转卖给曾向他预定证件的严某。
截止案发,王某共成功办理出16件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并将其中5件出售给严某。
这些犯罪分子为什么要如此麻烦地收购这些成套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户?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曹雯艳介绍:“从实践来看,购买人往往经过几道贩子,最后这些证件会流入境外用于电信诈骗或者洗钱,以此获得巨大的利益。
而最末端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获利几百甚至几千的蝇头小利。
”由此可以知晓,一旦营业执照被卖出、借用等,就无法控制购买方滥用公司法人资格,并带来这些证件被用于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严某、杨某、彭某、龙某、金某等11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交叉结伙,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中王某、杨某、彭某等6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均应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买卖企业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因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的红线。
同时大家也应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小心警惕相关信息被他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