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草案,江苏省慈善条例
慈善法草案
申请慈善基金的条件如下: ①有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②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③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④有固定的住所; ⑤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⑥企业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2、章程草案;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江苏省慈善条例
《江苏省慈善条例》今天开始施行。
这也是《慈善法》施行以后地方制定的第一部专门规范慈善的法规,其中对于公开募捐、个人求助等方面作了规范。
慈善募捐有公开募捐和定向募捐。
相对于定向募捐,公开募捐往往涉及人员多、影响范围广、财产数额大,在现实中容易出问题。
为了约束公开募捐行为,《条例》从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和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两个方面作了规范。
针对个人求助,《条例》从四个方面作出了规范:一是将个人求助范围界定在个人为解决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困难向社会的求助。
二是对个人向谁求助规定了明确的指引。
个人可以向慈善组织求助,向所在单位、城乡社区组织求助,也可以向社会求助。
三是规定个人求助者发布求助信息的,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是规定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商的风险提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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