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价虾
青岛天价虾事件形成的根本原因
导读最近,一则“哈尔滨天价鱼”的新闻瞬间激起千层浪,关于事件的评判网络形成了两大对立阵营,一是对鱼的价格质疑,另一方面是对该消费者到底有没有说实话的质疑。
游客称饭店擅自添加鱼的重量,为此,陈先生一行人在结账时与店家发生了争执,并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在消费额度上,从我们确认的商家提供的依据是7200元,但是网上发布是10302元。
吃了14斤还是10斤?游客陈先生:乱写鱼的斤两,明明十斤四两,结账十四斤,其它两种鱼也乱写斤两。
“北岸野生鱼村”赵经理:当时点菜的时候是十四斤四两的鳇鱼,但是客人吃完饭以后他就说是十斤四两,因为他本身是外地人,我也不知道他是否没听清,点菜时他是确认的,我们是确认之后发送的单据。
事件调查组:在鱼的重量的问题上,从单子上和从这个饭店下的单和饭店结算单看是一致的都是十四点四斤。
天价鱼到底是什么鱼?是否乱定价?鳇鱼市场价:鳇鱼素有水中“活化石”之称,学名为达氏鳇,是鲟鱼的一种,现仅存于中国与俄罗斯的界江黑龙江中。
市场价多为一二百元左右。
店内是否发生冲突?警方和饭店有无勾结?游客陈先生:店方出来一大帮人还打我们,逼我们结账,110来后,店家当着警察面打我头,110只当看不见,执法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
事件调查组:通过饭店的监控视频,目前我们没有看到游客所反映的情况。
不同于“青岛天价虾”事件,这次“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的剧情显然复杂许多。
真相如雾里看花短期内难有定论。
尽管如此,目前事件中的一些细节却值得人们思考:明码高价是否能免责?这一次“天价鱼”事件,消费者和商家对于鱼的单价是否高得离谱,或许因地域差异有不同的认知。
餐饮价格不属于政府价格管制范围,原则上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应该得到保障。
价格合理、公平计量才能保障双方权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鱼肉称重时共有几斤几两。
事实上,鱼已经吃到消费者肚子里,无论后期怎样调查,要想完全还原事实都有难度。
无论调查结论为何,餐饮服务业都应当找出更信服、更合理的称重方式。
既让消费者眼前明白、心里放心,又能防止在斤两上扯不清,保护自身权益。
面对纠纷,工商和物价部门应更多介入结账时消费者与商家扯不清,民警到现场只是提出把双方“关几天”,压力之下双方矛盾被搁置,貌似问题得到了解决。
然而几天后,这件事情再度掀起波澜,足见当时解决矛盾的方式欠妥。
工商和物价部门理应更多介入。
“天价鱼”还是“霸王餐”,暂时难下定论。
但梳理已知的细节,我们却发现消费者和商家在诸多层面的利益上有共同交集:明码标价、留存凭证、合理的争端解决机制,对谁而言都很重要。
无论事实能否最终查明,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就有理由更进一步,避免在同一个坑里反复跌倒、纠缠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