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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讨要拖欠的工资

2024-02-27 奇闻异事 2 作者:网友投稿

拖欠工资打110可以解决吗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不服仲裁,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无牌拖车上路是违法,但是如果是新购置的拖车,尚未来得及上牌,但是车上放置有临时号牌,那么是可以上路的,如果连临时号牌都没有,那么您可向当地交管部门举报。

覃学文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手机尾号3482:如果再婚,女方没有把户口迁入男方户口本上,那么女方以后是否有权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覃学文律师: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不以夫妻户口是否在同一户口本作为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5187:家有姊妹六个,就公公一人上班,八五年厂里分给公公一套房子,产权百分之六十,房本是公公的名字,公公去世二十多年了,现在婆婆要写遗嘱,想把房子给家里最小的弟弟,我们都不同意,请问这个房子应该怎样分?要是我们不同意,弟弟能把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吗?覃学文律师:这个房子在公公婆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公公去世后,房子产权的60%中的30%属于遗产,由姊妹留个以及婆婆每人七分之一进行继承。

婆婆可以将自己占有产权中的60%中的30%以及所继承的七分之一指定继承人。

如果其他人不同意,房屋无法办理过户,只能通过法院对房子的继承以及析产后作出具体判决,才能进行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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