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背书,重复背书和回头背书的区别
重复背书和回头背书的区别
背书是票据流通中,所有经手人的凭证,这里对于它存在的意义不做详细解释;至于介绍背书,是因为在向银行进行贴现时,每个银行对背书的情况都有不同的要求。
所以背书的完整度无论对于货款还是利率都对自身所持票据的价值有极大影响,还会导致所持票据的出处变得狭窄,也是需要我们业务人员特别注意的方面。
一般都用A—Z的字母来表示。
大回头(ABA):
大回头注解:出票人为A,收款人为B,上述票据的大回头情况就是ABA,也就是收款人直接又付回了A;依次类推,假若出票人出现在了第5首背书,则关系就是ABCDFA;无论何时,B为第一手背书人。
无论何时,只要背书中出现A,皆为大回头。
除大回头以外的其他回头称为“小回头”,小回头的特点是从第一背书人开始,无论第几首背书,只要重复出现且间隔一首背书以上的就称之为小回头,例如ABCB或ABCDC等都属于小回头重复背书(重复): 重复背书注解:重复背书必须是相同企业名称(包括文字、字数相同)同时且连续没有间隔的出现在一起。
背书质押解除(质押): 质押解除注解: 只要背书中的抬头处出现(质押背书或者质押解除字样)就是质押。
通过上述的票面、背书及理论知识,可以得出收票时正确浏览票面的顺序方法,防止出现失误造成声誉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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