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长被拿下

武汉市公安局长被拿下

首先明确武汉市公安局是武汉市的正局级单位,武汉市交管局是市公安局管辖的二级局,就是武汉市的副局级单位。公务员法具体规定了公务员的级别,由于武汉市是副省级城市,所以从市四大家正职开始分别对应公务员法中规定的省部级副职等级别,具体如下:

武汉市正市级(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府市长、市政协主席)对应省部级副职,属于中央管理的干部;

武汉市副市级(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协副主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副市级开发区正职)对应厅局级正职,属于省委管理的干部;

武汉市正局级(各市直部委办局等单位正职,各区四大家一把手)对应厅局级副职,属于市委管理的干部

武汉市副局级(各市直部委办局等单位副职,各区四大家班子成员)是个特殊的级别,在武汉市高于正处级属于市委管理干部,但公务员法中并无副省级城市副局级干部这个说法,因此按照公务员法还是对应县处级正职

武汉市副局级以下的处科和公务员法里的县处级和乡科级是一一对应的。

因此,武汉市交管局属于武汉市的副局级单位,在武汉市高于正处,按照公务员法来说其实还是县处级正职。

湖北一公安局长自首

近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一份刑事判决书引起公众关注。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范荣在担任建始县公安局局长、恩施市公安局局长及恩施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财共计人民币79.3万元。法院指控范荣受贿事实和贪污事实。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范荣及辩护人提出其贪污罪、受贿罪是否可构成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只予以采纳贪污罪,为何受贿罪未被认定为自首?

范荣案件里,主要犯罪事实是贪污。2019年,范荣主动联系恩施州纪委监委,反映其任建始县公安局局长期间,从单位拿公款使用,收受钱物的情况;2019年5月6日上午,范荣到恩施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谈话,谈话过程中,范荣未交待任何其他新的问题;2019年5月6日晚,被告人范荣被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5月7日对范荣进行了留置后第一次讯问,范荣未交待任何新问题。

可以看出,5月份,范荣的贪污犯罪事实虽已被掌握,但其在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时,主动、如实的向纪委监委反映了自己贪污的主要犯罪事实;范荣在其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时,主动向办案机关反映了自己收部分钱物的情况,但其并未如实反映自己收受他人财物的主要情况。直至其在被留置后第一次讯问时,亦未如实供述其受贿的主要事实。

直到2019年6月21日,范荣留置地点变更湖北省委花山工作基地,经办案人员做思想工作,范荣才陆续交待了纪委监委掌握的涉嫌受贿、贪污犯罪问题以及未掌握的涉嫌受贿的犯罪问题,收受他人钱财共计18.5万元的事实,并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收受他人钱财共计61.8万元的事实。

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首要条件。但仅仅是自动投案,不一定就是自首。在内涵上,自首的构成要件更为复杂。倘若一名犯罪分子在投案之后,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是有所保留,有所隐瞒,那便不能全算做是自首了。

可以看出,范荣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贪污的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范荣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事实,并如实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受贿事实,是坦白。范荣及辩护人提出其贪污罪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但范荣亦未如实供述其受贿的主要事实,其受贿罪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这在法律上规定了一般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范荣检举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的问题。经核实,被告人范荣检举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证不属实,其行为不构成立功。

在一审判决前,被告人范荣对指控的受贿事实和贪污事实无异议,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范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现实中,有的违纪违法干部“投而不供”,投案后不交代问题,只为故作姿态、转移视线;还有的“供小掩大”,交代问题时避重就轻,企图交代一部分轻微问题蒙混过关。5月20日,甘肃省平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黄继宗被宣布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直指其搞“假投案”。

而另一些人却可以算作“自首”。广西柳州市水利局原副调研员、三江侗族自治县原常务副县长潘义海,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了易某、佘某、罗某等10人给予的钱款共计267万元。经审判,柳北区法院因受贿罪依法判处潘义海4年6个月有期徒刑。

潘义海的受贿数额如此之大,却只被判处了相对较轻的4年6个月有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让潘义海的行为被认定为投案自首的关键,就在于他是在受到有关部门控制之前,主动接受控制,并交代了全部案情。

潇湘晨报记者李琼皓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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